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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倾逸篇3

“Aids的传播途径是由性行为,血液接触,以及母婴传播这三种传播途径。而性行为,并不是单指男男性行为。只要洁身自好,做好措施,无论是什么性向,在性行为上面感染Aids的可能性小于百分之一。”

说到这里,沈致逸话锋一转,“除非你是真的倒霉到交往的恋人恰好在那百分之一里面,并且是在任何安全措施都不采取的情况下才会有几率感染,否则你连那百分之一都不可能存在。”

这个时候,一个男人举起手,大声问道,“沈教授,你说的都有理,但天地阴阳阴阳结合才是大道,同性恋根本就是违背了自然,我无法理解,更不可能像沈教授这样支持。”

沈致逸颔首,说,“你无法理解,是你自己的事情,你可以不理解,不支持,但请你将它无视。”

“我自学过一些法律,所以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,你刚才这一系列的行为已经可能构成了两个犯罪——侮辱罪和诽谤罪,情节严重者,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,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”

沈致逸的话一落下,那些窃窃私语的人立刻就住了嘴,虽然沈致逸说的是辅导员,但刚才谁没骂李沐?

他们当然不知道,即便辅导员因为侮辱罪或者诽谤罪而抓了,也不可能判这么重。

而且,最重要的是,他这个虽然有诽谤的性质——比如说李沐心理有疾病,人格有问题,侵犯了李沐的名誉,但还构不成是诽谤罪。

他们这些学医的,都不是随便学学就能搞懂的,所以就算要辅修,也会辅修跟医学有关的经管类。因此,他们可能都知道诽谤罪的存在,至于侮辱罪,大概还真有人不知道,辱骂别人也是犯法的。

所以他们不学法,即便知道有这样的罪名存在,但怎么知道这情节哪里算是严重,哪里又不算是严重。

而学医又学法的,那是法医,跟他们这个临床医学也不搭边。况且,沈致逸还用了“可能”“情节严重者”没有一句是确定了辅导员的罪名。

他们在听到之后,在搜搜上搜到了侮辱罪和诽谤罪……

也没往下细看,当场就沉默了下来,什么法不责众,如果李沐因为他们的辱骂出了什么事,他们这个教室里的所有人哪怕不会因为这件事而被定罪,但在社会上,肯定会有一番说头。

他们学医的本就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,到时候哪个医院会聘请他们这些曾经用语言害死过同学的医生?

而且,最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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